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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新闻自由是否具有普遍的正义性?不同国家的媒介制度

大家好,我是刘海龙!欢迎收听《生活在媒介中:传播学100讲》。

我们上一讲讨论职业精神的时候提到过一个现象,那就是不同的国家在定义什么是好新闻、什么是好记者上,甚至在定义什么是新闻上,都存在不同的标准。同样,不同的国家在新闻管理制度上也存在差异。

为什么会存在这些差异,这些差异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我们今天就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传媒的四种理论》:不同制度如何造就传媒?

我们刚才的问题很早就有人提出过。1956年施拉姆、西伯特、彼得森三位学者撰写了一本名为《传媒的四种理论》的书,现在它已经成为新闻传播学的经典。在这本书的开头他们就提出了三个问题:传媒为什么是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它为不同的目的服务?为什么在不同的国家,它的表现形式存在极大的差别?

当时之所以提出这几个问题,是因为在20世纪50年代的全球冷战中,美国政府需要解释自己与对立的苏联阵营的差异在何处,以及证明美国传媒体制的正当性。

施拉姆等三位作者认为,要回答上述问题,关键是了解这些制度后面的基本信念和假设是什么。而在所有观念中,最关键的就是哲学。所以他们认为制度的差异,归根到底就是不同传媒制度背后,哲学和政治哲学理论的差别。

施拉姆等三位作者认为,要回答上述问题,关键是了解这些制度后面的基本信念和假设是什么。而在所有观念中,最关键的就是哲学。

所以他们认为制度的差异,归根到底就是不同传媒制度背后,哲学和政治哲学理论的差别。

这本书把欧洲与北美地区的媒体背后,隐藏的哲学和政治哲学理论分成四种:威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论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

他们发现,每个理论在以下问题的理解上存在根本的差异。这些问题包括:人的本质、社会和国家的本质、人与国家的关系,知识和真理的本质。他们当时认为,正是因为这些政治哲学观念上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社会对于新闻管制的差异,也导致了不同社会中新闻媒体的倾向性有着很大的不同。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不同制度对这些问题的回答。

首先来看威权主义理论。它源于16、17世纪的英格兰,当时的人们信奉君权神授论,认为君主掌握绝对真理。因此,君主和他的政府在传播信息方面,享有最高权力,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决定什么可以传播,什么不能传播,并且通过发放许可证,以及审查的方式,来管理媒体。

这个制度关于人的假设是,个体只有作为社会成员,才能发挥其全部潜能。因此,和国家相比,个人的价值微不足道。只有国家,才有权决定其目的及手段。在认识论上,威权主义认为知识源于智慧,而统治者就是柏拉图所说的那个最有智慧的人——哲学王,因此他必然有权裁决一切是非。

在《传媒的四种理论》这本书中,很明显,威权主义扮演的是反派角色,它的支持者有柏拉图、马基雅维利、霍布斯、黑格尔,一直到法西斯主义。柏拉图虽然是公认的大哲,但是在言论自由这件事情上,却不太宽容,他认为是错误的言论,便主张禁止它们传播,比如在《理想国》里他对诗人就不太友好,认为他们宣扬的“好人没有好报”会教坏青少年,所以要把他们从城邦里赶走。当然,反讽的是,后来苏格拉底因为同样的理由被雅典公民投票判处死刑。在这本书出版时,即1956年前后,苏联的共产主义,是活生生的威权主义的代表。

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原总书记 斯大林,图源:bing.com

替代威权主义的是真正的主角——自由主义理论,自由主义也被翻译为自由至上论。

自由主义理论有一系列前提,那就是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本身就是目的,人具有一系列所谓天赋的权利。因此,国家存在的首要目的,是促进个体成员的利益,而不像威权主义那样认为人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国家利益。

自由主义理论关于知识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两个原则,“观点的自由市场”和“真理的自我修正”。这两个观点出自于英国文学家约翰·弥尔顿那本《论出版自由》的小册子里。不过这两个概念不是他直接提出来的,而是后人从他书中的思想总结出来的。

自由主义理论关于知识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两个原则,

“观点的自由市场”

“真理的自我修正”

。这两个观点出自于英国文学家约翰·弥尔顿那本《论出版自由》的小册子里。不过这两个概念不是他直接提出来的,而是后人从他书中的思想总结出来的。

英国诗人、政论家 约翰·弥尔顿,图源:bing.com

所谓“观点的自由市场”,就是要允许不同的观点,哪怕是错误的观点,拥有被传播的权利。因为很多正确的观点,在一开始我们也未必认识到其中的真理。同时,在辨论中,错误观点也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正确观点的正确之处,如果没有挑战,就算真理也会变成教条,最后失去了活力。

“真理的自我修正”观点,则意味着公众有能力做出判断,看出哪个是真理,哪个是谬误。因此,不用外界权威干预,社会自然会去伪存真。原因呢,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因为人具有理性,有判断能力。

像现在网上出现的很多事情,只要没有外界干预,“让子弹多飞一会儿”,真相一般都会水落石出。我们所说的互联网的自我纠正功能,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像现在网上出现的很多事情,只要没有外界干预,“让子弹多飞一会儿”,真相一般都会水落石出。我们所说的

互联网的自我纠正功能

,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我们回到这本小册子,弥尔顿其实最直接的目的不是攻击封建制度,而是针对的1643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的一个规定。当时,议会为了控制各种“毁谤和虚妄的小册子”,又恢复了之前都铎王朝实行过的出版许可制度。就是任何出版物,都要事先经过政府的审查,才能正式印刷。否则就要追究作者和出版商的责任。

但是弥尔顿为什么要反对出版许可制度,这个后面还有个八卦。当时弥尔顿一时冲动,与一个小他17岁的女孩结婚,结果这个女孩结婚几周后,就抛弃了弥尔顿,回娘家了。然而按当时的法律,离婚不合法,于是弥尔顿就写了一本提倡离婚合法化的小册子。但是在出版这个小册子时,正好碰上1943年议会恢复了出版许可,结果他这本小册子因为批评了当时的法律,出版申请许可证没通过。

弥尔顿不服气,在没许可证的前提下,还是找个地方印刷出版。结果因为这个小册子,议会把他谴责为提倡重婚的危险激进分子。这下子可把弥尔顿惹恼了,于是就虚拟了在议会发表演讲的口气,写了这篇雄辩的文章。

但在实际运用上,“观点的自由市场”和“真理的自我修正”,虽然非常雄辩,是不是会觉得有些理想化?如果每个人的声音都一样大,真理和谬误被听到的可能性是平等的;但是,如果有个别的声音特别大,甚至出现了垄断,不让其他人发声,那么观点的自由市场,就变成了统一管理的超级市场,看上去品种很多,但却是少数几个人决定卖哪些东西,定价多少。

但在实际运用上,“观点的自由市场”和“真理的自我修正”,虽然非常雄辩,是不是会觉得有些理想化?

如果每个人的声音都一样大,真理和谬误被听到的可能性是平等的;但是,如果有个别的声音特别大,甚至出现了垄断,不让其他人发声,那么观点的自由市场,就变成了统一管理的超级市场,看上去品种很多,但却是少数几个人决定卖哪些东西,定价多少。

个人的声音和能力,与平台和机构性媒体相比,影响力有限。更重要的是,平台和媒体有自己的利益,未必把为普通公民服务放在首位。而表达自由其实是公民权利,而不是机构的权利。所以这就让自由主义理论,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在现实中,却很难真正落实。

个人的声音和能力,与平台和机构性媒体相比,影响力有限。更重要的是,平台和媒体有自己的利益,未必把为普通公民服务放在首位。

而表达自由其实是公民权利,而不是机构的权利。

所以这就让自由主义理论,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在现实中,却很难真正落实。

于是第三种理论社会责任论应运而生。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1947年发表了一篇名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报告,提出媒体如果只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不顾及公众的利益,比如替大公司代言、用煽情、娱乐内容取代严肃内容,危害社会公德、侵犯个人隐私等,会导致社会的不满,进而可能通过立法,督促政府对媒体进行管制。所以,新闻自由委员会劝告媒体,如果媒体自己不进行自我约束,担负起社会责任,最后可能会导致更坏的结果。

于是第三种理论社会责任论应运而生。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1947年发表了一篇名为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的报告,提出媒体如果只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不顾及公众的利益,比如替大公司代言、用煽情、娱乐内容取代严肃内容,危害社会公德、侵犯个人隐私等,会导致社会的不满,进而可能通过立法,督促政府对媒体进行管制。所以,新闻自由委员会劝告媒体,如果媒体自己不进行自我约束,担负起社会责任,最后可能会导致更坏的结果。

就像美国电影的分级制度,就是美国电影协会组织家长委员会来进行评定的,虽然没有强制性,但是大部分电影制片公司都会遵守。虽然一部影片如果被评为限制级,会对票房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但是如果家长们及学校对制片公司长期不满,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社会责任论并没有否定自由主义理论,相反,它是想通过媒体自律,纠正自由主义理论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这样就可以皆大欢喜,达到双赢局面:既保护了公众利益,同时又避免政府干预媒体的表达自由。

第四种理论是苏联共产主义理论,是由传播学的奠基人——施拉姆亲自写的。这一部分描述了苏联斯大林时期和赫鲁晓夫时期的媒体状况,将苏联的新闻实践视为威权主义理论在现代的应用,因此非常有争议。

美国传播学创始人 施拉姆,图源:baike.sogou.com

这个争议来自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学理上的,前三种理论都不限于某个国家,是一种哲学观,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只关注苏联一个国家的实践而不是其哲学观。从分类学上来说,和前面三种不是并列关系。其次,这里面的共产主义理论,主要是苏联斯大林时期的媒体理论,以及这些理论在实践中的表现,并未全面反映像马克思、列宁,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介体制的哲学及政治哲学。

这个争议来自两个方面。第一个是

学理上的

,前三种理论都不限于某个国家,是一种哲学观,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只关注苏联一个国家的实践而不是其哲学观。从分类学上来说,和前面三种不是并列关系。其次,这里面的共产主义理论,主要是苏联斯大林时期的媒体理论,以及这些理论在实践中的表现,并未全面反映像马克思、列宁,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介体制的哲学及政治哲学。

还有一个引起争议的,是情感上的原因。因为施拉姆写的许多现象,在中国也能看到,所以1982年他来中国访问时,中国的学者认为他这个部分丑化了社会主义国家,非常不满。因为这里面批评苏联所有媒体由党统一领导、个人不能建立与运营大众媒体,以正面宣传为主,有明显的政治立场等问题,在中国都能看到类似的表现。

还有一个引起争议的,是

情感上的原因

因为施拉姆写的许多现象,在中国也能看到,所以1982年他来中国访问时,中国的学者认为他这个部分丑化了社会主义国家,非常不满。因为这里面批评苏联所有媒体由党统一领导、个人不能建立与运营大众媒体,以正面宣传为主,有明显的政治立场等问题,在中国都能看到类似的表现。

《最后的权利》:对《传媒的四种理论》的激烈批评

《四种理论》虽然影响很大,但在发表的后续,让人们产生了一些质疑,这其中不乏对于理论本身的怀疑,还有意识形态的问题。而美国学者尼罗等人在《最后的权利》一书中对《传媒的四种理论》提出了更加激烈的批评。

首先,尼罗等人认为这本书所使用的“理论”概念其实是不准确的,我们再来看看这个理论依据是什么,在《四种理论》中提到:传播体系的结构、政策和行为是其所在社会的反映,并且这个社会,可以被一个统一连贯的哲学体系明确定义,换句话说,哲学体系定义了传媒的行为和政策,但是,从尼罗等人的分析来看,威权主义、自由主义这些,并不是统一的哲学体系,因而这套理论的前提假设就有问题。

第二,这四种理论,不具有同一层次上的历史具体性。威权主义根本就不是一个理论,它只是一套模糊的政治政策。社会责任论则只是一种构想,并未成为实践。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则过于具体,是一套统治工具。在四个理论中,只有自由主义理论有比较明确的理论主张。

第三,这本书给人一种假象,好像任何属于其中某一类理论的国家,都会有相同的表现,却忽略了具体历史环境的影响。其实自由主义理论在欧洲不同的国家的表现,也存在巨大差异。

第三,

这本书给人一种假象,好像任何属于其中某一类理论的国家,都会有相同的表现,却忽略了具体历史环境的影响。

其实自由主义理论在欧洲不同的国家的表现,也存在巨大差异。

《新闻编辑室》剧照,图源:bing.com

第四,每种理论分析得过于简单。比如威权主义理论提到过霍布斯,但是霍布斯是一位复杂的政治学者,他既主张国家至上,同时也推崇个人的自由,用霍布斯来解释威权主义,会很片面,而关于苏格拉底的理解也同样如此。

第五,在这些理论中,只有国家与个人两个分析层次,而没有关注其他社会组织。比如就没有充分关注私人部门的权力集中问题。

最后,也是经常被许多学者诟病的一点,就是整本书站在自由主义理论的角度,以自由主义理论为标准,定义其他三种理论。例如,威权主义是自由主义理论所推翻的错误理论,社会责任论是自由主义理论的发展,而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则是自由主义理论在当时的敌人。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在《传媒的四种理论》这本书里,虽然列出了四种理论,但其实里面只有一种理论,即自由主义理论。

最后,也是经常被许多学者诟病的一点,就是

整本书站在自由主义理论的角度,以自由主义理论为标准,定义其他三种理论。

例如,威权主义是自由主义理论所推翻的错误理论,社会责任论是自由主义理论的发展,而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则是自由主义理论在当时的敌人。

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在《传媒的四种理论》这本书里,虽然列出了四种理论,但其实里面只有一种理论,即自由主义理论。

说完了这个理论的内部矛盾,我们再来看其外在的意识形态的影响。

这本书出版时间是在1956年,正是美苏两大阵营进行全球冷战的时期,这本书自然带上了很浓厚的自由主义与威权主义(及其当代表现的苏联共产主义理论)的二元对立色彩,而且这两种制度的对立与优劣,可谓一望而知。

其次,这个理论忽略了物质性的存在,以及在媒体运行背后,现实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影响,它认为“理念会直接转变成现实”。同时,对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其他组织,如工会、政治运动和党派、非营利性组织和宗教团体经营的媒体,则关注不够。最后,放在今天的背景下,我们还要加上技术的因素,因为它让个体也有了灵活发声的可能性。

《传媒的四种理论》不仅在学理上存在漏洞,在思维方式上也带有太强烈的冷战色彩。结合今天的实际来看,已经离现实越来越远,显得过于简单。只具有一定的历史文献价值和媒介制度思想史的价值。它最大的贡献是开创了媒介制度研究的比较视角,这吸引了许多后来的研究者不断参与。

《传媒的四种理论》不仅在学理上存在漏洞,在思维方式上也带有太强烈的冷战色彩。结合今天的实际来看,已经离现实越来越远,显得过于简单。

只具有一定的历史文献价值和媒介制度思想史的价值。它最大的贡献是开创了媒介制度研究的比较视角,这吸引了许多后来的研究者不断参与。

《比较媒介体制》:终结《传媒的四种理论》,以类型区分媒介体制

如果说《最后的权利》是直接否定《四种理论》的话,2004年,进入技术时代之后,丹尼尔·哈林和保罗·曼奇尼所写的《比较媒介体制》,则用新的方式,给了《四种理论》一个体面的葬礼。

哈林等人认为,《传媒的四种理论》的本意,是要说明为什么全世界各地的媒体表现不一样,这本是个实然的问题,但是《传媒的四种理论》的回答,却是个应然的问题,它只讨论了制度后面的哲学观念,而没有讨论现实中的差异是什么。

我们前面提到过,即使是信奉自由主义的西欧和北美各国,媒介体制也不是铁板一块,有些差异非常巨大。于是他们根据媒体的市场表现、与政治体制是否具有对应关系、新闻职业精神、国家扮演的角色五个方面,把西欧和北美的媒介体制分成了三种类型,分别是极化多元主义、民主法团主义和自由主义,我也来解释下这三种主义。

极化多元主义的代表是法国、希腊、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等地中海国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报纸市场比较小,所以媒体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像法国和意大利的媒体还会接受党派的补贴。广播电视主要由议会或国家控制。这些国家的媒体追求外部多元性,每个媒体都依附一定的政党,新闻报道常常是带有明显的观点。媒体缺乏独立性和专业精神,成为政治的工具。国家也经常干预媒体,甚至有时还会进行内容审查。

极化多元主义

的代表是法国、希腊、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等地中海国家。

这种体制的特点是报纸市场比较小,所以媒体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

,像法国和意大利的媒体还会接受党派的补贴。广播电视主要由议会或国家控制。这些国家的媒体追求外部多元性,每个媒体都依附一定的政党,新闻报道常常是带有明显的观点。媒体缺乏独立性和专业精神,成为政治的工具。国家也经常干预媒体,甚至有时还会进行内容审查。

民主法团主义的代表则是奥地利、德国、荷兰及北欧各国。这些国家报纸发行量比较大,商业媒体也比较发达。这些国家的媒体也具有外部多元性,历史上有比较强的党报传统,但是正在向中立的商业媒体转变。广播电视具有政治性,但是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些国家新闻从业者具有强较的职业精神,有像媒体伦理委员会这样的制度化的管理机制。虽然国家干预比较明显,但是也受到表达自由的保护。北欧国家的报纸会接受党派的补贴,但是广播电视台则有比较强的公共服务色彩。

民主法团主义

的代表则是奥地利、德国、荷兰及北欧各国。这些国家报纸发行量比较大,商业媒体也比较发达。这些国家的媒体也具有外部多元性,历史上有比较强的党报传统,但是正在向中立的商业媒体转变。广播电视具有政治性,但是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些国家新闻从业者具有强较的职业精神,有像媒体伦理委员会这样的制度化的管理机制。

虽然国家干预比较明显,但是也受到表达自由的保护。

北欧国家的报纸会接受党派的补贴,但是广播电视台则有比较强的公共服务色彩。

第三种自由主义的代表则是美国、英国和加拿大,其特点就是前面介绍的自由主义理论的传统。媒体比较独立,有较强的专业性,主要靠媒体自我管理,媒体主要是市场导向,国家的干预较小,在英国和爱尔兰有比较强的公共广播的传统。

总之,我们在这三种类型中能看出,就是《传媒的四种理论》中所说的自由主义理论内部,也因为历史传统、地理环境和现实政治经济等条件的影响,存在巨大差异。

如今的全球媒介,怎样了?

讲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从《传媒的四种理论》到《比较媒介体制》,说是要讨论全球媒介的差异,但是最后还是集中在欧洲和北美,除了这两个地区之外,还有东亚、中东、非洲、南美等广大地区均没有被涉及到。

后来卡伦和朴明贞在2000年编辑了一本《去西方化媒介研究》,哈林和曼奇尼也在2012年编了一本《比较超越西方世界的媒介体制》。这两本书里都涉及到了中国。但是我们也看到,就是最新的一本,出版时间也距今10年了。这些后续的作品,一是希望打破以西方自由主义体制为标准来评判欧美以外国家媒体体制的思维方式,尊重不同国家的历史和政治传统。但是这些研究中还是会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有没有普遍的正义原则和评价标准?如何解决相对主义导致的正义原则与价值冲突的问题?

后来卡伦和朴明贞在2000年编辑了一本《去西方化媒介研究》,哈林和曼奇尼也在2012年编了一本《比较超越西方世界的媒介体制》。这两本书里都涉及到了中国。但是我们也看到,就是最新的一本,出版时间也距今10年了。这些后续的作品,一是希望打破以西方自由主义体制为标准来评判欧美以外国家媒体体制的思维方式,尊重不同国家的历史和政治传统。但是这些研究中还是会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

有没有普遍的正义原则和评价标准?如何解决相对主义导致的正义原则与价值冲突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的媒介体制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比较明显的就是管理的强化和技术的冲击,使得2000年前后在媒介市场化中呼风唤雨的都市报、卫星电视、央视开始衰落,而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短视频和长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平台逐渐占据主导,在普通人有了表达权利后,同时产生了碎片化、琐碎化、民粹化、情绪化和信息茧房效应。传统媒体的经营状况不佳,使得市场化媒体重新接受政府补贴,或者进行融媒体转型,传统的“喉舌论”被强化。媒体在政治与市场方面空间的压缩,导致大量专业人才流失、新闻职业认同和职业精神的衰落,包括主流媒体在内的新闻质量下降,使得中国的媒介体制,呈现为复杂的混合模式。

那如何借由这集中提到的各种理论和方法,来分析中国的传媒体制呢?我想,虽然不够全面充分,但可以给大家一下几个思路。比如威权主义是不是唯一的选择,中国的历史与传统中还有哪些资源可以学习?近年来学术界提出的韧性的威权主义是否容纳了一定的不同声音?民主法团主义与多元极化主义这些介于威权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折衷方案,以及欧洲公共媒体体制是否有可以借鉴之处?在自由主义与社会责任论之间,中国的媒体显然更强调社会责任,这个社会责任的界定能否加入更多科学的标准而不是基于直觉?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管理方式是否能够有所不同?

那如何借由这集中提到的各种理论和方法,来分析中国的传媒体制呢?我想,虽然不够全面充分,但可以给大家一下几个思路。比如威权主义是不是唯一的选择,中国的历史与传统中还有哪些资源可以学习?近年来学术界提出的韧性的威权主义是否容纳了一定的不同声音?民主法团主义与多元极化主义这些介于威权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折衷方案,以及欧洲公共媒体体制是否有可以借鉴之处?

在自由主义与社会责任论之间,中国的媒体显然更强调社会责任,这个社会责任的界定能否加入更多科学的标准而不是基于直觉?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管理方式是否能够有所不同?

这一集我们先讲到这里。不知道大家听了之后会觉得刚才说到的这些媒介制度有优劣之分吗?除了今天提到的这些影响媒介制度的因素外,还有哪些没有提到?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我们下一集节目将聚焦媒介工作的惯习及对现实的建构。感谢你的收听,下集见。